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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实行分类监管,明确调查重点。我办根据资金性质、资金额度、资金使用集中度及补助方式等因素,将转移支付资金分为重点监管类资金、关注类资金和一般类资金三类,实行分类监管。在对项目单位报送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,初步掌握资金使用情况,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,制定调查实施方案,确保调查工作重点突出,有序推进。
二是全面掌握情况,强化过程监督。调查工作进点前,我们就对重点调查项目进行全面分析,梳理出重点调查内容,包括:项目申报与立项审批情况,资金分配与拨付管理情况,项目建设实施情况,项目财务管理情况,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等五大方面内容,进点后对照调查内容一一核实,全面掌握重点项目的具体情况,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实地监督。
三是转变监管理念,关注项目绩效。本次调查认真贯彻传统调查与绩效监督评价相结合,把绩效监督评价摆在更突出位置。调查工作更加注重了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,以及预算执行是否偏离确定的绩效目标。通过考核评价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科学分配、高效使用,强化部门支出责任,促使项目单位重视资金使用所应实现的公众预期的政治、社会、经济、生态等效益。
四是倾听基层意见,寓服务于监督。走访调查方式改变了以往事后检查注重处理处罚的理念,使项目单位减少了被查处的心理压力,更乐意跟我们沟通交流,因此受到项目单位的欢迎。不少项目单位主动向我们倾诉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使我们了解到许多从资料和账本上看不到的真实情况,对他们遇到的困难我们能解决的就马上协调解决,不能马上解决的也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向相关部门反映。有些项目单位还对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修改建议,这些宝贵的意见建议为调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素材,对下一步制度建设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。